201704190853
▲台東縣議員江堅壽11日在第18屆14臨時會中提案指出,為強化原住民議員服務效能,並保障少數族群(卑南族、魯凱族)之參政權,台東縣平地原住民議員選舉應增加一個選舉區。(圖/台東縣議會提供,2017 .04 .11) 台東縣議員江堅壽於今(11)日,在第18屆14臨時會中提案指出,為強化原住民議員服務效能,並保障少數族群(卑南族、魯凱族)之參政權,台東縣平地原住民議員選舉應增加一個選舉區,即現行之第八選舉區應予調整,將卑南鄉及蘭嶼鄉分出後併綠島鄉成為第八選舉區,而太麻里、大武、金峰、達仁四鄉則劃分為第九選舉區分別產生一席議員,餘選舉區依序往後推,以符憲法之立法精神並利原住民族自治之發展。 其建請台東縣選舉委員會採納辦理,並自台東縣第十九屆議員選舉開始施行,江議員提出的理由、建議包括五大點: 一、因現行之第八選舉區範圍,東自卑南鄉富山村之郡界,北起卑南鄉明峰村之鹿鳴橋,南延至達仁鄉森永村之壽卡,另含孤懸東南海面上之蘭嶼,不僅南北服務動線長達近百公里甚且尚需渡海至蘭嶼,造成議員為選民服務疲於奔命,服務效能亦常有不及之處。 二、現台東縣平地原住民總人口數為56, 676人,應選名額八名均數為7, 085人,而第八選舉區內有卑南、阿美、魯凱及排灣四大族群,其中排灣族在太麻里、大武兩鄉即有約6,800人。但全國卑南族主要居住於台東縣之卑南鄉及台東市,其中卑南鄉僅2,753人,魯凱族在台東主要居住於卑南鄉之東興村,人口也才1,183人,故第八選舉區內排灣族即佔四大族群人口之半數以上,而歷來平地原住民選舉族群向為勝選主要因素,因此現行之選舉區劃分實不利於卑南族、及魯凱族之議員席次產生。 三、據統計台東縣原住民議員十三席中,每屆阿美族至少當選五席,排灣族至少當選三席(其中二席是保障名額),而近四十年來卑南族卻僅於前第六今第七選舉區之第十屆(陳建年)、十一屆(陳建年)、十三屆(高清峰)、十五屆(洪玫璉)、十六屆(洪玫璉)分別當選一席。及前第七今第八選舉區之第十一屆(李國平)、十四屆(潘村雲)、十五屆(江堅壽)、十六屆(江堅壽)、十七屆(江堅壽)、十八屆(江堅壽)分別當選一席。魯凱族則僅於五十年前當選(孟田榮)一席。 四、綜此顯見現行第八選舉區之範圍,不僅服務動線太長、區域太廣,更嚴重剝奪卑南族及魯凱族之參政權。況卑南族在全國各縣市也僅在台東縣才有機會當選縣市議員,是以倘選舉區之劃分不做適度修正,實有違憲法之立法精神。 五、目前台東縣議員第七選區人口數19, 268人,應選三席均數為6,422人,第十選舉區人口數6,558人應選一席,倘卑南、蘭嶼及綠島三鄉成立一個選舉區,人口數6,302人產生一席,其均數相差甚微,且都略低於平地原住民議員產生之均數7,085人,但高於均數百分六、建請中央選舉委員會先行修正「台灣省各縣市議會議員選舉區劃分準則」第三條第二款(二、由平地原住民選出者,選舉區不得多於四區。)將四區修正為五區,並援引第四條(前條第一款、第二款選舉區人口數應達足以選出議員一名以上之基本人口數,始得劃分為一選舉區,但離島鄉人口達基本人口數之百分之八十以上或因情形特殊,專案提報本會審定者不在此限。)將卑南鄉及蘭嶼鄉第八選舉區分出後,併綠島鄉劃分為第八選舉區,原第八選舉區之太麻里、大武、金峰、達仁四鄉則劃分為第九選舉區,其後之選舉區則依序往後推。
以憲法之精神為本 江堅壽議員提案原住民議員應增加選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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