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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80257

新北市有警察,被指控惡人先告狀!新店一名車主說,自己愛車停在路邊2天,今天發現被人騎機車撞凹車身,但機車車主,不但沒有道歉賠償,還指控自己挨撞,後來,員警到了才曉得,機車車主是一名新店分局的陳姓巡佐!民眾只怕警察官官相護,期待鑑識人員能夠釐清真相。 偏僻道路,一輛機車停在草叢旁,車頭明顯凹陷受損,零件碎片,全散落在一旁,一旁還有一輛銀色自小客車,左側車身明顯撞擊痕跡,雙方車主在現場,都說自己是受害者。機車車主,是新店分局陳姓巡佐,自己的 機車幾乎成了廢鐵,卻説遭這輛銀色轎車撞上。但鑑識小組人員,在現場仔細採證,發現機車應該是從逆向擦撞銀色轎車,在一路滑行10公尺後,摔進田裡,轎車上藍色殘膠,跟機車身吻合。 汽車車主高先生:「他就跟我講說,是我的車撞到他的車,他以為我要跟他談,我要賠償他的事情,結果我就覺得很冤枉,明明我的車被撞,我車好好明明沒有動,我就覺得很奇怪。」 轎車車主喊冤,停車2天,根本沒發動,怎麼會變肇事者。離奇車禍疑點多,巡佐雖然說自己機車毀損,是受害者,但高先生的汽車,已經停在現場兩天,根本沒發動,也有受損,難道還有第3車肇事。巡佐這時又改口,說機車可能曾遭人騎走,只是陳姓巡佐自稱,這輛機車用來代步,平時都是停放在這個位置,沒有把車借給別人騎,除非有人刻意竊取,再去肇事。 江陵派出所長洪獻政:「兩造當事人都表示,他們的車輛有遭撞擊受損,目前我們正在相關路口的監視畫面。」 由於車禍現場,沒有路口監視器,機車究竟是如何摔成廢鐵,轎車停放路邊,又怎麼會挨撞,雙方車主現在各說各話,離奇車禍,恐怕得憑現場蛛絲馬跡,來還原車禍原因。

停車怎肇事!車挨撞遭警控撞人 車主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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