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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勁報記者何秀菁/南投報導】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中興分局於日前105年9月21日逮捕藥頭朱姓犯嫌並移送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朱嫌於交保後返家休息,發現車輛在警方逮捕期間遭曾姓好友偷竊,一怒之下再至中興分局報案,從犯嫌變被害人。 朱嫌與曾嫌原為好友,朱嫌見曾姓好友居無定所且身無分文,讓曾嫌借住自家約1個月,沒想到竟「養老鼠咬布袋」,在自己被警方逮捕期間,曾嫌偷竊家裡父親三千元新臺幣及汽車烙跑,朱嫌即於105年9月23日18時50分向中興分局報案車輛失竊。 中興分局受理後,發現曾嫌為竊盜通緝犯,並有多起毒品、竊盜及搶奪前科,且在草屯一帶犯下多起住宅、機車竊盜,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佈線查緝曾嫌,經循線發現曾嫌駕駛贓車在草屯鎮玉峰街圓環旁,惟曾嫌攔查不停還欲衝撞員警,經中興分局中興派出所所長陳丕玟現場朝贓車車頭開12槍,陳所長槍法神準射破水箱及前2車輪均中彈,曾嫌仍拒捕開車繼續逃逸,中興分局立即啟動快打部隊攔查曾嫌,經中興分局、草屯分局加上熱心民眾亦加入協助攔車,沿途追緝至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0餘公里才將曾嫌攔停逮捕,現場起獲1包海洛因、針筒、吸食器、竊盜贓證物及失竊汽車、機車各1部,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竊盜罪嫌移送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中興分局呼籲不法分子切勿心存僥倖,警方將持續執行掃毒、防竊各項工作來遏止不法犯罪,保障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以展現維護治安、打擊毒品決心。
案外案! 藥頭收容通緝犯失財又失車 犯嫌變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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