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60729
為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扶植國內電動車相關產業,立法院會今天(14日)三讀通過「使用牌照稅法修正案」,延長電動汽車、機車免徵使用牌照稅4年,至2011年底止。同時,修法也放寬對已立案的社福團體和機構免徵使用牌照稅的規範,不受3輛限制。 電動車已成國際潮流,為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扶植國內電動車相關產業,立法院會14日三讀通過「使用牌照稅法修正案」,比照電動機車免徵貨物稅,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汽車免徵使用牌照稅的期限延長,以健全我國智慧電動車推動政策。 根據三讀通過的條文明定,延長電動汽車免徵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同時增定電動機車從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免徵使用牌照稅。 另外,三讀通過的條文也放寬對已立案的社福團體和機構免徵使用牌照稅的規範,未來專供載送身心障礙、長期照顧服務需求,有合法固定輔助設備及特殊標幟者的社福團體與機構,經地方政府同意後,免徵使用牌照稅的交通工具,不受現行3輛的限制。參與修法的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表示,期望修法後,能夠提升復康巴士的服務能量。她說:『(原音)很多服務使用者,都在抱怨復康巴士非常難申請,量嚴重不足,今天三讀通過的法案,也再次提醒我國的復康巴士存在不均、不足的事實,今天三讀通過,非營利組織提供的復康巴士,可以免徵牌照稅的同意權將由地方政府作為處理。』 根據經濟部稅式報告指出,延長電動車輛免稅措施4年,預計增加電動汽車5,795輛,電動機車171,000輛;增加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營業稅稅收新台幣45億元,扣除貨物稅、使用牌照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等稅收損失37億元,整體稅收約增加8億元。
立院三讀 延長電動汽機車免徵牌照稅4年
她最近常常加班,是不是外面有外遇了?我該不該找徵信社調查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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